| 常见问题 | 核心原因 | 解决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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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商业发票 / 装箱单信息不全 | 企业未按海关规范填写,漏填 “成交方式(如 FOB/CIF)”“币制”“原产国”“件数 / 毛重 / 净重” 等关键字段 | 1. 严格按海关《报关单填制规范》制作单证,确保 “货物品名、规格、数量” 与报关单完全一致; 2. 若为代理报关,提前与报关行确认单证模板,避免格式错误。 |
| 提单 / 运单信息与报关单不一致 | 1. 提单收货人 / 发货人名称与报关单 “收发货人编码” 对应的企业名称不符; 2. 提单 “件数、毛重” 与装箱单存在差异(如提单按 “托盘” 计数,装箱单按 “单个产品” 计数) | 1. 订舱时同步确认提单抬头与报关单 “收发货人” 一致(尤其是代理报关时,需区分 “经营单位” 与 “收货单位”); 2. 提单与装箱单的 “件数、毛重” 需统一计算口径(如均按 “最小包装件数” 或 “托盘数”),差异需提前出具说明文件。 |
| 特殊单证缺失 | 涉及 “法检货物(如食品、化妆品)”“濒危物种(如红木)”“3C 认证产品(如电器)” 等,未提前办理《入境货物通关单》《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》《3C 免办证明》等 | 1. 报关前通过 “海关总署单一窗口” 或咨询报关行,确认货物对应的 “监管条件”(如代码 “A” 代表法检,需办通关单); 2. 提前 1-2 周办理特殊单证,避免因单证未出导致货物到港后滞港。 |
问题表现:申报的 HS 编码与货物实际属性不符(如将 “纯棉 T 恤” 归为 “化纤 T 恤”),导致税率错用、监管条件不符(如本需 3C 认证的货物归为无需认证类别)。
风险:轻则退单重报,重则被认定为 “申报不实”,面临罚款或影响企业信用等级。
解决方案:
参考 “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”“进出口税则”,结合货物的 “材质、用途、加工工艺” 确定编码;
不确定时,通过 “单一窗口” 提交 “预归类申请”,或咨询专业报关行 / 海关归类科室。
问题表现:漏填或错填 HS 编码对应的 “申报要素”(如 “服装” 需填 “材质、款式、品牌、尺码”;“机械设备” 需填 “型号、功率、生产厂家”)。
原因:企业未重视申报要素,或对要素要求理解模糊(如将 “无品牌” 填为 “中性”,部分海关不认可)。
解决方案:
在 “单一窗口” 查询对应 HS 编码的 “必填申报要素”,确保每一项都填写(无品牌填 “无牌”,无型号填 “无型号”,避免模糊表述);
涉及 “品牌” 的货物,需确认是否有商标注册证,避免申报 “仿牌”(无授权仿牌可能被认定为侵权,货物被扣)。
问题表现:将 “一般贸易”(正常进出口,需付汇 / 收汇)错报为 “进料加工”(加工贸易,需手册备案),或 “样品” 错报为 “一般贸易”(样品若免费,应报 “其他进出口免费”)。
风险:贸易方式与实际业务不符,会导致外汇核销、退税受阻(如一般贸易错报为样品,无法办理退税)。
解决方案:
根据业务实质选择贸易方式(参考海关《贸易方式代码表》);
加工贸易(进料 / 来料加工)需提前办理《加工贸易手册》或 “电子账册”,申报时关联手册编号;
免费样品(货值≤5000 元人民币)报 “其他进出口免费”,需提供 “无商业价值确认书”。
问题表现:因 HS 编码归类错误、成交方式换算错误(如将 CIF 价错按 FOB 价计算关税,或未计入 “运费、保险费”),导致税费少缴或多缴。
解决方案:
关税 = 完税价格 × 关税税率,增值税 =(完税价格 + 关税)× 增值税税率(一般货物增值税率 13%);
成交方式为 FOB 时,完税价格 = FOB 价 + 运费 + 保险费;成交方式为 CIF 时,完税价格 = CIF 价(无需额外加费);
申报前通过 “单一窗口” 或 “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” 官网查询税率,确认计算逻辑。
问题表现:企业未在 “海关审结后 14 日内” 缴纳税费(超过期限会产生滞纳金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 0.05%),或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。
解决方案:
海关审结后,及时通过 “单一窗口” 或 “电子口岸” 查询税费单,确认金额后优先通过 “电子支付”(如企业网银、第三方支付平台)缴纳;
大额税费提前确认账户余额,避免扣款失败;若已产生滞纳金,需先缴清滞纳金再提离货物。
问题表现:货物符合 “优惠原产地规则”(如中澳自贸协定、RCEP),但未提前办理原产地证,导致无法享受关税减免;或原产地证信息与报关单不一致(如收货人名称、货物品名不符)。
解决方案:
报关前确认货物是否属于 “优惠贸易协定” 范畴(如 RCEP 成员国出口的货物,可申请 RCEP 原产地证);
原产地证的 “货物描述、HS 编码、收发货人” 需与报关单完全一致,避免手写修改(修改需加盖签发机构印章)。
问题表现:货物实际情况与报关单不符(如申报 “纯棉衬衫” 实际为 “化纤衬衫”,申报 “100 件” 实际为 “120 件”,申报 “新货” 实际为 “旧设备”)。
风险:轻则退单重报、补缴税费,重则被认定为 “走私” 或 “申报不实”,面临货物暂扣、罚款。
解决方案:
报关前确保 “单证与货物” 100% 一致,尤其是 “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品牌”;
若货物有 “差异”(如多装少量样品),需提前在报关单中申报(如 “额外赠送 2 件样品,无商业价值”),避免隐瞒。
问题表现:
危险品(如电池、化学品)未按规定贴 “危险品标志” 或提供 “MSDS(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)”;
食品、化妆品未贴 “中文标签”(进口食品需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标签需包含 “品名、成分、原产国、进口商、保质期” 等)。
解决方案:
危险品报关前确认 “危险品等级”,提前准备 MSDS、危险品包装证明;
进口食品 / 化妆品在货物到港前,提前制作符合规范的中文标签,贴在最小包装上(避免因标签不符导致货物退运)。
问题表现:企业未按海关要求提供查验所需资料(如合同、提单副本),或查验时无人到场(尤其是口岸查验,需企业或报关行派人陪同),导致查验延误。
解决方案:
收到 “查验通知书” 后,及时与报关行沟通,准备好全套单证(原件或盖章复印件);
口岸查验需提前确认查验地点(如码头堆场、海关监管仓库),安排人员按时到场,协助海关清点货物、核对信息。
问题表现:货物从保税区进入国内(“保税区出区”),未先办理 “保税核注清单”,直接按一般贸易报关,导致海关系统无法匹配保税账册,退单重报。
解决方案:
保税货物进出特殊监管区域(如保税区、综保区),需先通过 “单一窗口” 申报 “保税核注清单”,核注清单审结后再申报报关单;
保税仓货物出库时,需确认 “出库用途”(如 “内销” 报一般贸易,“复出口” 报保税出口),避免用途申报错误。
问题表现:货物按 “暂时进出境” 报关(如展览品、测试设备,期限一般 6 个月,可延长至 1 年),到期未复运出境 / 进境,也未办理 “延期申请”,导致超期滞港,面临罚款。
解决方案:
暂时进出境货物到期前 30 天,通过 “单一窗口” 提交 “延期申请”(每次延长不超过 6 个月,累计不超过 1 年);
若确实无法复运,需按 “一般贸易” 补办进口手续,补缴关税和增值税。
问题表现:进口旧机械设备(如旧机床、旧生产线),未提前办理 “装运前检验证书”(由海关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),导致报关时无法提交合规单证,货物被扣。
解决方案:
旧设备进口前,确认是否属于 “禁止进口” 类别(如旧压力容器、旧医疗器械需特殊审批);
非禁止进口的旧设备,提前委托第三方机构(如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CCIC)进行装运前检验,获取检验证书后再报关。
海关将企业分为 “高级认证企业(AEO)”“一般认证企业”“一般信用企业”“失信企业”;
AEO 企业可享受 “优先查验、简化申报、低查验率”,失信企业则会被 “重点监管、高查验率”;
建议合规经营,积极申请 AEO 认证,提升通关效率。
申报后发现错误(如 HS 编码、数量错),需向海关申请 “报关单修改 / 撤销”,需提供 “修改原因说明、相关单证”;
若已放行或已缴税,修改流程更复杂(需先退税 / 补税);
解决方案:申报前由报关行与企业双重核对报关单信息,避免申报后修改。
企业因不熟悉 “单一窗口” 操作(如申报要素录入错误、单证上传格式不符)导致申报失败;
解决方案:参加海关组织的 “单一窗口” 操作培训,或委托专业报关行代理申报,减少系统操作失误。
提前准备:明确货物监管条件,提前办理特殊单证(如原产地证、3C 证明);
双重核对:企业与报关行共同核对报关单、单证信息,确保 “单证相符、单货相符”;
专业协作:复杂货物(如旧设备、危险品、保税货物)优先选择有资质、经验丰富的报关行,避免因操作不专业导致风险;
合规经营:遵守海关政策,避免 “申报不实”“伪报瞒报”,维护企业良好信用等级。